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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修改研讨会成功召开 时间:2022-01-24 点击数: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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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0日上午,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北京市婚姻家庭建设协会主办,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和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修改研讨会以视频会议方式成功召开。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会长、北京大学教授马忆南,秘书长、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韩冬梅以及研究会的各位会员和理事参与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副秘书长、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婚家委主任高蕾和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荆主持。

研讨开始前,高蕾作为全国人大《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专家顾问,向大家介绍了《修订草案》修改工作的立法背景、立法思路和主要内容。中华女子学院教授林建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邓丽、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晓冰、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沈建峰、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教研室主任唐芳、中国政法大学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夏江皓、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汪洋、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于冲、中华女子学院理论教学教研室主任黄晶、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郝佳、北京化工大学讲师曹思婕、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刘永廷、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高翔等专家学者围绕草案逐一发表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在最后的与谈环节,夏吟兰教授和马忆南教授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认为本次会议议程针对性强、学科范围广、青年学者多、硬核建议多,在肯定各位专家观点的基础上,从宏观的角度对《修订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本次研讨会共收集到修改意见93条,除了对具体条文的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外,与会专家在以下七个方面达成了共识:一是建议将草案中的“妇女”改为“女性”,可以更准确地涵盖本法所保护的对象;二是建议将草案中的“男女平等”改为“性别平等”,为未来实践留出空间;三是建议将人格权益一章置于财产权益章节之前,与《民法典》中将人身权置于财产权之前的规定相一致;四是建议删除第二章至第七章每章第一条的宣誓性规定;五是草案第54条违反儿童利益优先原则,建议删除;六是建议理顺本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避免重复规定;七是建议加强本法的保障力度和具体措施。

会后,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将全面梳理专家意见,形成报告并附上与会专家名单,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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