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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霖法律代理昊辰(无锡)塑业有限公司专利无效行政诉讼再审获胜 时间:2018-12-04 点击数: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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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志霖法律高级合伙人熊刚律师代理的被申请人昊辰(无锡)塑业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专利无效行政诉讼再审案【案号为(2018)最高法行申5625号】中获胜。本案中,再审申请人(卢建忠、卢圆圆)与被申请人昊辰(无锡)塑业有限公司、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因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我所代理的昊辰(无锡)塑业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生产橡胶轮胎用聚乙烯隔离保鲜膜、各种规格PE(HDPE 、LDPE) 塑料包装袋为主的生产企业,公司始建于1999年。公司产品广泛用于国内、国际知名企业,率先通过了 IS09001-2000 版质量体系认证,稳定产品质量,深受客户好评。本案涉及到橡胶轮胎制造中使用的保鲜隔离层,受到同类企业的广泛关注。

本案所涉专利的无效历程可谓一波三折。昊辰塑业于2013年2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第一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一次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而后该无效决定经行政诉讼一审维持、二审被撤销。2014年4月15日,昊辰塑业再次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再次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之后第二次无效决定经行政诉讼一审被撤销、二审被维持后,专利权人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

面对如此执着的对手,收到卢建忠、卢圆圆的再审申请后,志霖律师立即组成专业团队,对再审申请意见及多次无效和诉讼中提交的全部证据进行仔细研究,历经多次讨论,翻阅大量本领域相关技术资料,理清答辩思路,最终为客户赢得了胜诉结果!

志霖知识产权部,专注于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诉讼、行政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代理了众多上市、挂牌、高新技术企业客户的知识产权案件,为客户赢得了有利的诉讼结果。志霖法律将继续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