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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进货需谨慎 商标侵权需防范 时间:2018-11-07 点击数: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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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6日9时,北京市丰台法院审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康惠源兴隆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由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3480698对此次庭审进行全程图文网络直播。

我所熊刚律师代理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享有“国窖”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国窖”等系列白酒被社会公众广为知晓,具有良好的声誉,产品销售遍及全国各地,在业内具有极高的品牌知名度。2017年5月1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查证,被告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并且在被告处扣押了正在销售的涉嫌侵犯原告及第三人商标权的商品。被告销售假冒白酒的行为属于严重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更会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根据商标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方代理原告对被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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