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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霖商标团队成功代理书画大师范曾系列商标异议案件 时间:2018-10-11 点击数: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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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曾,是中国当代著名国学大师、书画巨匠、文学家和诗人,在中国书画界享有极高声誉和地位。受范曾先生的委托,北京志霖汇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作为范曾的代理人,就某酒业集团恶意抄袭抢注多件图形、文字商标提起异议,共涉及168件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经就该系列异议案件分别作出裁定,对168件被异议商标全部不予核准注册。

(中国书画大师--范曾,照片源自百度网络)

商标局经审理认为,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异议人为当代著名学者、书画家,其书画作品风格独特。相关被异议商标的表现形式与异议人书法作品的笔体、视觉效果基本相同/与异议人绘画作品主要元素、视觉效果高度近似。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已构成对异议人书法作品/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侵犯。经查,被异议人同期还申请了多件与异议人书画作品元素高度近似的商标,该行为主观恶意明显,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异议人所提异议理由成立,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本案中被侵权的美术及书法作品通过收藏的方式转让给被异议商标的相关当事人,被异议人对作品以截图和拼接的方式,并将其在经营的相关商品类别上申请商标注册。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也就是说,即便被异议人享有美术作品的所有权,并不当然地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将作品申请注册为商标亦应经著作权人的特别授权许可。

该系列异议案件的成功,有效地维护了范曾先生的合法权益。正如有句话说的“钱能买到躯壳但买不到灵魂”,作品可以用金钱购买,但是作品上的著作权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有的原创作品的著作权都值得被尊重,被保护,这样人类社会文明才会不断进步和发展。

志霖商标团队具备丰富商标申请及商标维权的经验,为您的商标提供全方位的保护,为企业品牌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