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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霖加入北京破产管理人协会 时间:2023-03-28 点击数: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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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底,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正式加入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为其会员单位。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在北京市登记成立的从事企业破产相关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单位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志霖高级合伙人谢阳律师表示,志霖律师事务所目前设立了十一个专业委员会,其中包括破产与重整专业委员会。企业破产与重整是一项重要的现代法律制度,在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起到积极作用。律师在破产与重整法律业务中,可以扮演多种角色。既可以经人民法院指定作为破产重整的管理人,也可以作为债权人、破产企业、股东、重组方甚至是管理人的法律顾问,为其参与破产程序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管理人主要的职责包括: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审查债权;

4.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5.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6.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7.提议召开并筹备债权人会议;

8.聘请审计和评估机构对破产企业进行审计和评估;

9.在清算程序中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变价,制作财产分配方案。 

10.其他职责。

简言之,在企业进入破产后,管理人取代了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和股东会等权利机关,成为了破产企业的实际管理者,破产企业各方面的事务都需破产管理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