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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霖受聘为北京广告协会明星代言规范工作委员会法律顾问 时间:2023-03-02 点击数: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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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日,志霖律师事务所受聘为北京广告协会明星代言规范工作委员会法律顾问。

近年来,文娱行业在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明星广告代言“翻车”、网络主播代言违规事件频发,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2022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不仅需要加强监管执法,更需要规范市场运行、强化行业管理,促进市场主体各负其责、市场有序竞争、行业加强自治,形成德艺双馨明星被市场认可、违法失德明星被市场抵制的良性循环。

北京广告协会业务接受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是北京市唯一的广告产业协调、自律和服务职能的社会组织。明星代言规范委作为北京广告协会的组成部门,自成立以来,其旨在开展明星广告代言行业自律工作,维护广告市场合理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志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阳律师指出,广告代言人是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和服务做推荐或证明的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明星或网红虽然不是广告的制作发布者,但基于其重要的影响力,一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一旦违法,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广告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广告代言人若存在以下行为,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1、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2、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3、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4、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情形。 谢阳律师强调,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还不止于以上行政处罚,甚至还包括可能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共同对消费者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

志霖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公益法律服务,担任了众多非盈利社团组织的法律顾问。志霖律师事务所主任雷志刚律师表示,此次受聘担任北广协明星代言规范工作委员会法律顾问后,志霖将充分发挥自身的专精特长,为净化广告市场,规范竞争环境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