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达律师办理非法经营案不予批捕成功 时间:2024-12-02 点击数:424
返回列表近日,我所高级合伙人路达律师成功办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的羁押获释事宜,当事人在被刑事拘留的第37天获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决定,进而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重新回归正常生活。
本案案发后,路达律师多次前往临沂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沟通案情,一方面安抚当事人家属;一方面收集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的相关证明。在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后的关键时期,路达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反映当事人不应被逮捕的理由。最终,检察机关对路达律师提出的不予批捕的申请意见予以了采纳,当事人在“37天黄金救援期”的最后一天被取保候审。
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刑事法治的基石,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而审前非必要不羁押则是落实该原则的制度保障。检察机关对于本案做出的不予批准逮捕的举措就是该制度在个案中的具体应用,应与肯定和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