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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霖代理两案被最高法选为“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重点庭审案件 时间:2021-04-21 点击数: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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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霖律师事务所代理绿色药业的两个专利行政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重点庭审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组成五人合议组审理。

作为2021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活动之一,两案已经2021年4月21日合并审理开庭,庭审现场邀请媒体、药品监管部门参加。(下附庭审回顾)

【庭审回顾】

四川新绿色药业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案件,且看最高院如何论断

【案件概况】

上诉人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绿色药业”)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原审第三人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方制药”)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重点庭审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组成五人合议组,于2021年4月21日上午合并审理开庭。志霖律师事务所崔哲勇、张伟及李勤律师代理上诉人出席本次庭审。

【案件编号】

(2021)最高法行终306号

(2021)最高法行终93号

【庭审人员】

审判长:周翔

审判员:岑宏宇(承办人)、张晓阳、岳利浩、孔立明

法官助理:诸方卉

书记员:李梦琳

【案件背景】

我国传统中药配药方式二千年来都是仍在采用对中药饮片手抓、秤称等传统配药方式,速度慢,计量误差大,难以实现配药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本案上诉人新绿色药业设计了适用于工业化的自动高效中药下药系统,实现了中医门诊中对中药处方的抓药、计量、分装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科学化,为中药走向国际市场、匹配现代化生产做出了重大影响,目前已经在全国3000多家中医医院实际使用。在2020年新冠疫情中,绿色药业移动中药药房与国家中医医疗队一起,第一批进驻武汉疫区,使用中药下药系统可以按照中医药方快速、准确、免熬制的提供药物,对患者起到了重大的缓解、治疗效果,被中央电视台多次报道,被中国工程院张伯礼院士所肯定。

【案件流程】

本案所涉及两项专利为新绿色药业所设计的中药下药系统中核心专利。其一专利号为201520363411.7,发明名称“一种用于发药机的药盒”;其二专利号为03135523.4,发明名称“药品的自动分装与计量装置”。

涉案专利克服了以往中药称量采用手抓和原始称量方式所导致的不准确问题,以及药瓶装置局限于个人使用的技术问题,实现了中药药房配药的工业自动化和规范化,在医药界得到了极广泛的应用。本案原审第三人一方制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及创造性等为由,请求宣告专利全部无效,且得到支持。专利权人新绿色药业因此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维持无效决定。此后志霖律所律师代理专利权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志霖律所专利确权部接到本案后,组织医药、机械、电学各专业的资深专利律师进行分析和检索,积极与新绿色药业沟通了解专利的发明背景,多次派专利律师参观、研究配药系统实物。

最高人民法院也对本案表现出高度关注,作为2021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活动之一,本案于2021年4月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庭审现场邀请媒体、药品监管部门参加,并进行庭审直播。

现本案庭审已结束,诚邀各路同行及关注本案专利争议者观看直播回顾,各抒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