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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霖新闻 | 刘园园律师代理一起涉危险驾驶罪案件,197mg/100ml,获检察院存疑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6-09-09 点击数:32

近日,志霖律师事务所刘园园律师代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取得关键成果。当事人虽血液酒精含量达197mg/100ml,超出常规酌定不起诉的裁量区间,但经刘园园律师系统梳理全案证据、严格审查程序疑点,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当事人依法获得无罪认定,其公职身份及家庭经济来源得以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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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解释,血液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且无从重情节、具备初犯、认罪认罚、无事故、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短距离行驶等从宽情节的,可依法争取酌定不起诉;而超过180mg/100ml原则上不适用不起诉,且禁止适用缓刑,一般判处实刑。本案当事人检测值达197mg/100ml,按常规标准辩护空间极为有限。


接受委托后,刘园园律师迅速开展阅卷和证据核对工作,对全部证据进行多轮梳理,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撰写《建议存疑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此后,她多次与检察官进行沟通。案件经退回补充侦查后,她又根据补充材料拟写补充意见,并当面与检察院进一步沟通,推动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刘园园律师提出的存疑不起诉法律意见,对当事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该决定意味着当事人法律上无罪,未留下犯罪记录,其工作与家庭生活由此避免了重大冲击。


此案充分体现了辩护律师通过精细化证据审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价值,也客观呈现了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坚守法定证明标准的司法公正底色。刘园园律师表示,每一起案件的辩护,既是对事实与法律的敬畏,也是对公民基本权利最务实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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