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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霖新闻 | 遗嘱继承现重大争议!志霖合伙人徐浩律师精准破局,二审再次成功改判,为当事人夺回巨额金融资产

发布时间:2026-05-26 点击数:126

志霖新闻 | 遗嘱继承现重大争议!志霖合伙人徐浩律师精准破局,二审再次成功改判,为当事人夺回巨额金融资产


近日,志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与家族财富专业委员会主任徐浩律师代理的一起重大析产继承纠纷二审案件(2026)京03民终XX号,迎来重大胜诉结果。面对两份遗嘱、多处房产、大额存款、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交织的复杂案情,徐浩律师带领团队精准抓住一审裁判逻辑漏洞,推动二审改判,成功将股票、基金从“单方独有”纠正为法定继承,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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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典型的多重遗嘱、大额财产、家庭内部继承争议案件。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北京、上海、海南、河北、江苏等地多处房产及银行存款、股票、基金、外币等重要资产,各方就遗产分配、遗嘱效力、财产范围认定产生激烈分歧,争议标的巨大、法律关系复杂。


一审审理中,法院依据其中一份遗嘱内容,将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全部金融资产认定为遗嘱所述财产,判决归对方当事人(被上诉人)所有。当事人(上诉人)不服一审裁判,委托徐浩律师提起上诉。


接受委托后,志霖律师团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细致比对两份遗嘱内容与效力边界,精准锁定核心抗辩焦点:


1. 遗嘱文义严格解释:“存款、现金”与股票、基金属于不同财产类型,一审将二者等同系扩大解释,缺乏法律依据;


2. 未处分财产依法定继承:遗嘱未明确涉及股票、基金,该部分财产应依法定继承处理;


3. 先析产后继承:股票、基金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先析出配偶份额,再对遗产部分依法分割。


庭审中,徐浩律师以严谨法理、清晰逻辑、扎实证据直击一审裁判瑕疵,充分阐述遗嘱解释规则与遗产分割法律适用,该部分观点全部被二审法院采纳。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


1. 撤销一审关于全部金融资产归一方所有的判项;


2. 改判银行存款归一方当事人所有;


3. 股票、基金先行析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部分,由各法定继承人依法平均继承。


本次二审改判,明确了“存款现金≠股票、基金”的重要裁判规则,纠正了对遗嘱内容的不当扩大解释,为同类复杂继承案件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当事人权益的双重统一。


徐浩律师提醒:多份遗嘱并存、财产类型复杂的继承纠纷,遗嘱形式合规、文字表述精准、财产范围清晰至关重要。危重情形下订立遗嘱,更需严格满足法定要件,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效力争议。遇到复杂继承、房产分割、金融资产分配等法律问题,应尽早委托专业家事律师介入,守住家族财富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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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浩律师,志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志霖婚姻家事与家族财富专业委员会主任,东城区律师协会区域发展与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土地与房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2022法治新时代十佳民事律师,北京崇德尚法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专注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房产争议、重大民商事诉讼多年,深耕复杂家事案件处置,擅长处理多遗嘱、多房产、大额金融资产、涉外婚姻继承等疑难案件。凭借精准诉讼策略、扎实专业能力,多次在二审程序中实现改判与翻盘,以专业能力守护当事人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