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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霖法律代理专利权人请求撤销专利复审委无效决定案件胜诉 时间:2016-12-30 点击数: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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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志霖法律曾迪、熊刚律师代理的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件胜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判决书【(2016)京73行初2245号】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2862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发回复审委重新无效程序。

深圳某公司拥有散热器产品的发明专利,2015年12月竞争对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6年4月复审委做出第28627号无效决定,宣告上述专利权全部无效,深圳某公司不服上述无效决定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志霖法律指派曾迪、熊刚律师代理专利权人(行政诉讼原告),认为对比文件和本案专利在技术方案整体、技术原理上有很多的不同,因此在技术特征比对中不能简单的看其技术效果,还应判断其在各自技术方案整体中的位置、配合关系,同时在对比文件的结合上,还应考虑将两个完全不同技术方案、技术原理的对比文件相结合的难易程度。在庭审中双方就焦点问题逐一质证和辩论,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可了专利权人及代理人的意见,判决撤销了上述无效决定并责令国家专利复审委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审查决定,志霖法律为客户赢得了胜诉结果!

志霖知识产权部,专注于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诉讼、行政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代理了众多上市、挂牌、高新技术企业客户的知识产权案件,为客户赢得了有利的诉讼结果。志霖法律将继续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